生效日期:2026-10-31 · 最近更新:2026-11-07
第一条 通则
- 本条款是苏州飞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与使用 AIMaster 平台及相关产品与服务的用户(以下简称「您」)之间就使用本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 本服务指我们通过公有云、私有化部署或一体机形态向您提供的软件产品与相关技术服务,具体以您实际购买或开通的内容为准。
- 您注册账号、开通服务或实际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条款。若您代表单位使用本服务,则视为您已获得该单位的授权。
- 本条款内容包括本页正文以及我们不时发布的服务规则、服务等级协议(SLA)、计费标准等,前述内容一经发布并通知即成为本条款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账号与实名
- 使用本服务需要注册账号。机构用户应使用单位信息开通,避免以个人名义开通导致人员变动后的权属纠纷。
- 您应保证注册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并在信息变更时及时更新。
- 账号仅限您或您所在单位授权的人员使用。不得出借、转让、出租或共享账号。
- 您应妥善保管账号与密码。因您保管不善导致的风险与损失由您承担,但因我们的过错造成的除外。
- 发现账号被非授权使用时,您应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核实后协助处置。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开通
- 本服务的功能以产品说明与实际开通的内容为准。我们可能对功能进行优化、调整或下线,重大调整会提前通知。
- 试用服务(含开通赠送的积分)为阶段性优惠,我们不对其可用性与可靠性作出承诺,也不保证长期提供。
- 开通赠送的积分不可转让、不可折现,具体数额以当时的规则为准。
- 私有化部署与一体机版的服务范围、环境要求与验收标准,以双方签署的合同或交付清单为准。
第四条 服务费用与计费
- 本服务按部署形态与使用规模计费,具体以报价单或合同约定为准。
- 按量计费的部分以系统记录的实际用量为准,我们对计量系统本身承担准确性责任。
- 逾期未支付费用的,我们有权在通知后暂停服务;暂停期间不计算服务费,但已发生的费用仍应支付。
- 发票按实际支付金额开具,项目验收后按约定开票。
第五条 您的义务与使用规范
- 您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传播违法信息等活动。
- 您不得上传您无权使用的材料,也不得上传涉密信息或与本业务无关的敏感个人信息。
- 您不得对本服务进行反向工程、反编译、破解,或未经书面同意进行压力测试、渗透测试。
- 您不得利用本服务批量抓取、爬取他人数据,或规避权限与审计机制。
- 您应自行对生成内容进行必要的核对与判断,不应将生成结果直接作为对外发布的依据而不经复核。
第六条 AI 生成内容的说明
- 本服务基于大模型生成内容,可能存在不准确、不完整或过时的情形。我们会尽力提供出处与依据,但不保证结果绝对正确。
- 您理解并同意:将生成内容用于决策、对外发布、合同履行等场景时,应由具备相应能力的人员核验。
- 我们不因生成内容本身的表述而对第三方承担责任,但因我们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第七条 知识产权
- 本服务的软件、界面、文档、商标及相关权利归我们或权利人所有。
- 您上传的内容与基于您的内容生成的结果,权利归您。您授予我们为提供本服务所必需的、有限的、非独占的处理许可。
- 您不得删除本服务中的权利声明,也不得将本服务用于开发与本服务实质相同或具有竞争关系的产品。
第八条 保密
- 一方因履行本条款知悉的另一方技术、经营等非公开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 以下情形不构成违约:信息已进入公有领域;接收方在披露前已合法知悉;依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要求披露(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提前通知对方)。
- 保密义务在本条款终止后继续有效。
第九条 服务可用性与支持
- 公有云版按公示或合同约定的可用性目标提供服务,计划内维护会提前通知。
- 私有化部署与一体机版的硬件、机房、网络与操作系统由客户负责,我们负责软件与相关服务。
- 技术支持按服务等级协议执行,具体响应与处理时限以 SLA 为准。
第十条 暂停与终止
- 您违反本条款或法律法规,经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改正的,我们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
- 您严重违约或存在违法使用情形,我们可立即终止服务,已支付费用不予退还。
- 本条款终止后,我们将按《隐私政策》处理您的数据。您应及时导出需要保留的内容。
- 本条款终止不影响终止前已发生的权利义务,也不影响保密、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等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 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赔偿以可预见为限。
-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我们存在故意、重大过失外,我们就本服务承担的累计赔偿责任不超过您在相关十二个月内为本服务实际支付的费用。
- 因您违反本条款导致第三方向我们主张权利的,您应协助我们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与免责
- 因自然灾害、战争、疫情、政府行为、电力或通信中断等不可抗力导致服务中断的,我们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并尽力减少影响。
- 因您自身环境(网络、硬件、第三方系统)原因导致的问题,我们不承担责任,但会协助排查。
- 因第三方模型服务、云服务等上游原因导致的中断或降级,我们会尽力协调,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通知与送达
- 我们通过站内通知、页面公告、短信或电子邮件向您发送通知,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
- 您应保证注册的联系方式有效。因联系方式失效导致未能收到通知的,相应后果由您承担。
- 您向我们发出的通知,应通过本页底部公布的联系方式送达。
第十四条 条款更新
- 我们可能根据法律法规或业务变化更新本条款。更新后在本页发布并标注生效日期。
- 涉及您重大权益的变更,我们会通过站内提示、短信或邮件等方式提前告知。
- 变更生效后您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视为接受更新后的条款;不接受的,您可以停止使用并申请终止服务。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 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
- 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外,我们就本服务承担的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您就本服务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实际支付给我们的费用总额。因条款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我们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 如双方另有仲裁约定,以合同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 其他
- 本条款部分条款被认定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 我们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条款项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 本条款未尽事宜,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合同与本条款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